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选活动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19-12-23

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选活动的通知


扶持方式:

500/月的标准给予一年期限的住房补贴,住房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于2020年上半年前完成2019年度享受住房补贴人员的补贴发放工作。补贴申领时已离职的,取消享受补贴的资格。

扶持领域:

  高技能人才:在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或工艺革新、编制技术标准、获得专利、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提供核心技术保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区内用人单位在职高技能人才。

具体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机构核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的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就业人员(其中参评优秀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需属民营及中小企业。劳务派遣公司所属员工参评的,其实际用工单位须同样符合上述条件);在本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至2019931日,以签订劳动合同且办理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为准)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参评优秀高技能人才的,需具备高级技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即已取得高级技工、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我区各行各业从事一线生产岗位或者技术管理服务等岗位,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在工作单位起到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4参评人员根据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自评,基础指标分数须达到40分以上(40)

申报时间:

2020224日前

申报材料:

()2019年度区高技能人才、管理和骨干人才住房补贴评选审批表》(见附件2),参评人员个人填写纸质件一式两份,由单位加盖公章。

  ()2019年度区高技能人才、管理和骨干人才住房补贴评选评分表》(见附件3),参评单位为每位参评人员填写基础指标部分的单位自评分,并提供评分表中得分依据的相关证明材料。

  ()参评个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用工备案资料(就业登记表或个人历史就业记录)、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附带在相关国家、省、市证书官方查询网站的证书真实性核查结果截图,截图包含查询网站地址信息)

  ()申报承诺书(单位和个人同时出具,见附件6)

  ()单位内部公示文件、照片(或网站公示截图)和情况反馈等材料。

  ()参评人员信息汇总表(单位填写,见附件4)

()企业人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

相关附件下载:

170701-3534